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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诸宗教的灵魂观以及对死亡问题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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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荆棘鸟 周三 九月 29, 2010 3:20 am

环顾世界诸宗教,无论是制度性的宗教,或是在被称为原始社会中的宗教,各宗教的灵魂观以及对死亡的观点,总是与其教义或仪式拥有密切的关系。以下分别介绍这些不同宗教的灵魂观以及对死亡的观点。



原始宗教

  (一)灵魂观点

  在传统原始的社会中,灵魂的本质就是力量;在此想法之中,力量、灵魂和生命是可彼此互换的观念。同时在原始人的想法之中,一个遍在的力量或是生命的法则,不仅被认为存在于人类自身而已,同时这些力量也被认为存在于其它生物的生命之中。

  对一个原始人而言,他认为自己的潜能是不受拘限的;因而他总是想要抓住隐藏在他身体之内的本质,而其方法就表现在各种类型的巫术上。同时对原始人而言,灵魂的力量是可以计数的;并且人人所拥有的力量皆不相同;即使是同一个人在生命的不同阶段,所拥有得灵魂力量也不相同。

  原始人的灵魂观,依着情境之不同,而对灵魂有不同之命名。举Fang of Gabon为例,对灵魂有七种命名形式:(1)eba:位于脑的生命原理,在死亡时消失;(2)nlem:心,知觉所在之处,掌管人之行动,并在死亡时消失;(3)edzii:个人之名字,保持个人之特征,并在死亡时消失;(4)ki:个人之标志,并在肉体消失之后使自己不朽的力量;(5)ngzel:当其在身体时,作为灵魂活动之原理;(6)nsissim:灵魂和替身;(7)khun:肉身消失后的灵魂,如鬼。

  如上述之例子,灵魂并非是无定形的物质,并且以机能体(脑、心)、肖像(替身、鬼)、象征(名字、个性标志)等来重现。

  在澳洲土著居民,将灵魂分为内部灵魂(Internal soul)和外部灵魂(External soul)。所谓内部灵魂,就是整个身体都被视为是灵魂的物质部份。至于外部灵魂就是可以离开身体之外的灵魂;例如在睡梦中,灵魂会离开身体,并且停留在一动物替身(double)之上,而这替身就被视为其图腾(totem)。

  替身(double)被视为第二个自我,并神秘地与自身联合。若一动物被土著视为替身,在其族群中除了特定的节日以此替身作为祭品之外,将严禁吃食这动物。

  至于灵魂的来源,则可来自于一个全能的灵体,或是大地母亲(Mother Earth),或是神仙;并且藉着祈求或选择而获得。

  (二)死亡问题

  对于灵魂的归宿,许多土著希望达到出神的状态,例如有某个地方土著便相信,藉着严格之斋戒和不断之跳舞,将可使他们身体轻盈,并到达位于海洋之上的「无罪之地」。

  大多数被称为原始社会的土著,相信他们的祖先死后,居住于与现今世界相似的另一世界;大多数非洲人相信人死后,灵魂会转世到一新生命之上,甚而同时转世于数个生命之上,特别是双胞胎。

  对于人死之后,原始社会土著认为有的灵魂会回到祖灵居住之处,有的灵魂则转世到后代,特别是转世到曾孙,也有的灵魂会以替身出现在其它人的睡梦之中。

  相较于这些对生前和死后有较为明确的意识想法之外,垂死阶段却是原始社会民族最无法想象和面对的事,事实上即使在文明社会之中,对垂死阶段的恐惧不曾稍歇。在原始社会中,在垂死阶段所进行的仪式甚至比对死尸所进行的仪式还复杂。

  此外,除了正常的第一次处理尸体丧葬仪式之外,通常还会进行第二次的丧葬仪式,这次仪式处理的对象则是灵魂,他们相信要这亡魂仍留有怨恨,并且仍在人间世界的边缘游荡,因而必要藉着第二次丧礼来消弥这亡魂的怨恨,并使其归到列祖列宗的稳定状态之中,并借以维持人间正常的生活。

  总结上述所言,许多原始社会相信同一个人会有数个灵魂,并且各自拥有独特之功能;并且认为死亡可能影响某种稳定的生存秩序。若是观察台湾社会之民间宗教,是否发觉某些观念与此有不谋而合之处,这是我们可以注意之处。



印度教

  (一)灵魂观念

  印度思想分成许多不同的派别,这些派别对灵魂的看法极为分歧,因而若要探讨印度教的灵魂观,实际上是必须了解这些不同派别各自的灵魂观,以下便依序介绍这些主要不同派别的灵魂观。

  (1)加尔瓦卡(CARVAKA)哲学之灵魂观

  加尔瓦卡哲学仅相信物质为唯一可知觉之客体,其它诸如上帝、灵魂、天堂、转世、前生以及其它不可以物质直接知觉者,都是不可相信的,并且所有之意识都是物质副产物而已。

  (2)耆那(JAIN)哲学之灵魂观

  「耆那」按语意之分析,意味「征服者」,这是说明这些祖师征服情感之包袱,并且获得解脱之意。耆那派共有二十四位祖师,这些祖师们被视为以解脱之灵魂,因而成为信仰之对象。

  对耆那们而言,每一个灵魂现在都受到束缚,解脱之道就是跟随祖师之修行,才可使灵魂获得解脱。

  耆那哲学相信生命体都有灵魂,但这灵魂没有形式,然而受着业力之影响,分别进入不同之生命体之中,并与身体共存。至于灵魂之最高目的,在于使灵魂脱离其所受之束缚,得以完全自由。

  (3)乌帕尼沙德(UPANISAD)哲学之灵魂观

  乌帕尼沙德哲学,其思想之核心,在于强调「梵我一如」之思想,所谓「梵」就是永恒的实在。这种思想展现了绝对的一元论,所有之个体所反映的是一个普遍地、独一无二的「实在」。因而在此将不强调个别的灵魂,因为这独一无二的「实在」,就遍在于所有的灵魂。

  「梵我」由一生多之时,就是对世界之创造,因而「梵我」就是创造主,是绝对的灵魂,但这「梵我」是不可作为礼拜之对象。

  除了上述的三种学派的灵魂观,也有一些学派都承认灵魂的存在,并且大多都认为灵魂是受到束缚,并且需要获得解脱。只是各个不同学派对灵魂为何受到束缚,以及如何才能获得解脱之方法各有不同之解释罢了。

  另外近年来兴起之新世纪运动(New Age Movement),其主要立论,深受印度各派思想的灵魂观及修行方法之影响,其实并无新奇之处。

  (二)死亡问题

  对死亡问题的探讨,可以藉着在印度教徒的心目中,就犹如圣经一般的薄伽梵歌(Bhagavad Gita,神之歌)来讨论。

  薄伽梵歌这部经典的主旨说明自我在肉身中,会由童年过渡到青年和老年一样,他们也将从这一肉身过渡到另一个肉身。因此强调自我不会受到意外事故甚至死亡的影响,也就是不要受死亡的恐惧。

  举几个经文为例,例如2.22:「正如有人脱掉了旧衣,另外换上一件新衣。同样灵魂脱离了旧身,另入一个新体」。2.27:「死者必有生,生者也必有亡,所以对不可避免的事,就不应当如此忧伤」。2.30:「灵魂宿于众生的体中,它永远不会受到杀伤,所以对于芸芸众生,就不必那样忧愁悲伤」。

  由于认为自我有永恒性,与此永恒性相关的就是自我职责的彻底实践;每一个人在社会中,最重要的就是实践自身的职责,否则将造成社会混乱。所以若是身为一个武士,就要实现武士之法(dharma),他的行为必须符合其身分职责之要求,不然将会造成比死亡更严重的社会混乱。

  然而自身职责的完成,需要由个人意志行为的决断来达成。并且依着职责去完成的行为,必无执于当下的结果,因此要靠持定瑜珈(Yoga),了断对结果的依恋。印度教徒相信如果生前坚持修炼瑜珈,完全专心于念神的能力或工夫,就会有助于解脱;他们认为瑜珈的最高境界,就是反复烦念一个神的名字。

  然而若是考察下列的这句话,2.32:「偶然的这场战争,便是敞开的通天之门」,这句话也是以某种结果「敞开的通天之门」去引导他人的意志行动,就与前述「无执于当下的结果」前后不一致。

  然而对他们而言,并不存在如此困惑,因为这种不一致仅是一种方便,因为这例子仍是一要被超越的目标。而其目的就在于导向真我(atman)与所有非我(prakrti,自然)事物的区别,并且要与一切现象了断依恋,若是不能达到,则可藉着修行瑜珈来完成。

  由于他们认为自我从现象世界的解脱,就可使自我实现「梵」的境界,也就是进入「涅盘」的境界,是一种自我归入永恒的状态。在此时涅盘的意思不同于佛教所强调者。佛教的涅盘是追求人死如灯灭--「烛火尽熄」的意思,但印度教的涅盘则是「烛火远离气息所扰而不再摇曳」的境界。

  印度教徒相信自身的行为存在一种必然性的力量,让自身陷入轮回(samsara)之中,直到寻求到解脱之路为止。这种牵引自身的力量就是业(karma)法。事实上印度教对法的强调,恰当地维护了种性制度(僧侣、武士、庶民、贱民),他们像是一种职业分别,但实际代表四大阶级。

  他们认为业的力量不仅影响自身,甚至可影响到祖先,例如如果一个人不能完成其职责,而又杀害家族成员的话,则其祖先都会被重新判入地狱。

  他们又认为死亡时没有做恶的人,其灵魂会从头顶出来,但若是做恶的人,灵魂便从肛门出来。



佛教

  (一)灵魂观念

  正如同印度教一般,想要寻找一个佛教各派对灵魂一致的看法是不可能的。以佛教的创始者释迦牟尼而言,他所关心的是现世的苦痛问题;至于超越现世的形上思考,诸如世界是否永恒、死后有无生命、人有无灵魂等问题,则是他所认为不切实际的问题。

  然而释迦牟尼之否认灵魂,那要如何解释一个人的数世生活呢?在此释迦牟尼提出生命中的每一情境都是因果相续,即使今生和来生之间,也是因果之关系而已,并无所谓灵魂存在,至于因果相续之意识流,所联系的并非是灵魂,而是记忆。

  在佛教哲学的主要流派之中,中道主义的空论派,运用否定之思考方法,认为并没有任何精神或非精神的实在存在,但接受有超乎一切否定之绝对的真实。然而对此派而言,这绝对的真实是相对于会产生变换之现象而言,是否定思考的极致。在佛教之中,此派学说与释迦牟尼之思想最为接近;然而值得深思的是,全然的否定也是形上的表述方式之一。

  主观观念主义的瑜珈学派,虽否定外在世界的真实性,但相信有心灵的存在,所有一切外在事物,都由心灵而起。这派又之观点,又被称为唯识论,其中心灵所拥有潜在之认识能力,被称为「阿赖耶识」,但这却有别于灵魂,因为灵魂是不变的,但「阿赖耶识」却是会变化的。

  释迦牟尼抱持绝对的否定论,但是否该存在被否定之物,这是释迦牟尼认为不切实际的问题。然而在某些佛教宗派,认为否定之先,仍须先肯定心灵的否定能力,以及肯定世界的实在。至于经量部和一切有部,就是都主张心灵和外在世界都是实在的,所差别的是,两者对心灵如何来认识外在世界之主张不同。

  由上,佛教创始者释迦牟尼所排斥讨论的形上问题,诸如灵魂问题。在其后佛教不同宗派的发展之下,却因着许多形上的思考法则的运用,成了一个极有趣的课题。

  由于佛教基本上否定灵魂的态度,在传入中国之时,则需面对中国人重视祖灵的态度,因而使得中国佛教的发展,势必要慎重地面对灵魂问题。至于通俗之佛教,在丧礼中诵经超度,接引亡灵往生西方,这是一种明显肯定灵魂之作法。

  (二)死亡问题

  释迦摩尼认为印度教视为永恒的自我(Atman),其实仍在变动的现象世界里,并且现象世界所充满的就是苦。他认为苦修并没有用,只是让自己更陷入到苦之中,只要认识这种苦的来源,解除苦难的道路就可以获得。也因此就强调个人的洞见,必要摈弃一切关于永恒、不灭、不衰、常存或常驻的自我。

  他们认为构成众生相的是五蕴。当五蕴分离开来,死亡就发生了。但释迦摩尼拒绝死后有永恒的灵魂,但也不是说死亡就代表灭绝。在此其中存留的就是业(karma)。

  业力不会消失,它会在这个生命或其它生命传承,因此成为物化了的业力。至于人之所以会记得前生,则是因为五蕴中的「识蕴」所致,到了后期,则将此业的过程,由一个生命转入另一个生命的「识」,称为「阿赖耶识」。所谓「阿赖耶识」,又称「藏识」,意为储存一切意识的仓库,又称「一切种识」,是产生万物的种子。但是作为万物之种的阿赖耶识,也不是永恒的,最后仍要归入寂灭。

  由于拒绝持续的永恒性,因此释迦摩尼不说轮回。他甚而认为持续的载体,肉体将比意识更长的时间。因此持续性直接被当作完整的存在之流(有)。

  死亡的时刻是重要的,这时人们若凝思回想这一生,业的力量就会导致一种转生的想象所形成的持续性。

  然而这持续姓是否有一中程阶段呢?日本密宗认为,并没有中程阶段,因而某人的死和另一刚形成的受精卵间就有直接的持续性,也因此这受精卵就会具有某人一切好或坏的性质。并且是构成胎儿流产的原因,他们也为此提供法事以消除不幸。

  然而有的流派认为有中间过程,因而人们便须藉着诵经等法事来位死者超渡。此外,佛教各流派还有「观死」的沉思,想藉此来克服对生命的执着。在日本,最特别的是这种「观死」的沉思,和武士道的互相结合,而其最有名的例子就是二次世界大战的「神风特攻队」。



中国

  (一)灵魂观念

  中国较早的与灵魂相关之理论,是与“魂”、“魄”这两字相关联的。“魂”被视为与知觉及智能相关的精神生命,“魄”则被视为与身体健康相关联。魂和魄都需要宇宙生命力的滋养,当一个人自然死亡时,他的魂会到天上,但他的魂则回归到尘世;但若一个人瘁死之时,他的魂魄就会逗留余人世间,并造成危害。

  与魂魄相关的基本理论是阴阳二分法,这与易经这本书相关。阴阳代表宇宙原初的力量。阴是内向的,具有女性之特质;阳是好动的,具有男性之特质。阴阳之间相互竞争、相互补充,甚而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并且从这阴阳二元出发,从而构成了中国的宇宙观。

  阴阳循环之宇宙论,任何事物,或是精神都在循环成长,而推动这循环的动力,就是“气”。

  “气”既是一种能量,又是一种物质;并与元气和呼吸相关联。气与天地化育,藉着阴阳之循环运动,由简入繁,因而在宇宙之中,不断地产生变动。阴阳化育包含了物质和精神,灵魂和肉体,事实上这种学说,可说是「万物有灵论」一种形式之表现。因而无论是树、石头、动物、人类、天等,都拥有灵魂。

  在中国,与灵魂相关的包括有“神”和“鬼”。神被视为与天相关,属于阳;鬼被视为与地相关,属于阴。不过在此有趣的问题是,有些灵最后成了神,这种成为神之过程却常常各不相同。例如从前皇帝的时代,经由皇帝的敕封可使灵成为神,至于皇帝主要是敕封一些对百姓有利之灵,这种神被视为阳神;然而有时一般百姓会和危害他们的恶灵妥协,因而造成了阴神崇拜。除此之外,现在已没有皇帝之敕封,那么神格如何形成和提升呢?总之民间自有其一套可合理化之作法。

  在中国的思想中,儒家所重视的灵魂,不仅是先天的形式,还要在后天成就立德、立功、立言等三不朽。至于道教,不朽是内在之转化,在神仙学说之中,甚而可有长生不老之说法。至于佛教对中国之影响,则有流传于民间的前世、地狱等之观念。

  在传统民间之观念里,一般人相信在我们四周遍布着许多灵魂并且这些灵魂并非只在观念上存在,而是实际地存在。在山林花草之间、在石头野兽等之身上,都有许多的灵魂。

  (二)死亡问题

  中国的死亡问题深受儒家、道教、佛教等之影响,而形成了一个复杂的仪式系统。例如祖先崇拜的信仰,可说是深受儒家孝亲思想的影响,这种崇拜本是一件还蛮单纯的事。然而佛教传入,却使人们忧虑祖先是否下了地狱,成了孤魂野鬼,也因之带来对祖先祭祀和繁复的超渡之仪式。事实上中国葬礼仪式的发展,却是和尚、尼姑、道士等团体的重要经济来源。

  虽然这些葬礼仪式的实践是混杂了各宗教的观点,然而一个具有影响力的辩证思惟,却是以后要专章来讨论的课题。



回教

  (一)灵魂观念

  回教的灵魂观,包含传统、神学、哲学、神秘主义等四种之看法,这四种看法,都认为各自有其在可兰经上的根据。

  回教的灵魂,其意义与“呼吸”、“风”相关联,然而在不同之时期,有时这两个字词可以通用,但有时则否。另外这些字词,有时又可解释为上帝的精神,但也有时是指一般人的灵魂。

  (1)传统观念

  在回教,传统的灵魂观念是最流行之观念。以一般人的灵魂而言,是在其身体受造之后,灵魂才受造;然而灵魂虽是受造的,但也是永恒的。人死之时,灵魂和身体分开;然而在复活之时,灵魂和身体将重新复和在一起。

  在睡眠之时,灵魂将会短暂地离开身体;但无论是生是死,灵魂有时会和其它灵魂相会。人死之时,灵魂会离开身体,但很快就会和身体再会合。善良的灵魂可以和其它的灵魂相会,恶灵则会受到拷问。这是因为人死后,灵魂短暂离开身体之时,将会受两位死亡天使之诘问。这些恶灵因此将受苦,但这些善灵则享受福气。

  (2)神学的(Kalam)观念

  神学之观念主要来自于两种问题,其中一种是形上问题,另一种是末世论的问题。形上问题是关于世界的基本组成问题,提出这些问题的人认为这世界只是一个短暂的意外。至于灵魂,有的认为只是一个非物质的粒子,但也有的人虽认定灵魂是一粒子,但却不是非物质。

  至于末世论之问题,有的人提出若是一个人死了之后,若是其还未和身体复和,而其身体因着腐化,成为别人的身体或器官的一部份,那么复活的问题将如何呢?是否上帝要为复活者造一个新的身体?因而这问题关注的焦点就在于复活身体的连续性之上。

  (3)哲学观点

  回教关于灵魂的哲学问题,明显地受到希腊各学派哲学之影响。其中受柏拉图主义影响者,认为灵魂是不重要的、不道德的,因而有的人便拒绝身体复活之说。至于受亚里斯多德影响之人,则将灵魂视为一实体。

  (4)神秘主义(sufi)观点

  神秘主义的苏菲观点,其特点就在于接近神的方式。苏菲一名词可能是因为那些神秘主义者所着用的羊毛粗衣而来。这派之观点认为神是唯一之动因,一切存在都必须一存神力才有可能。只有一心念神,才能与神相会。

  这派的一位学者认为,圣灵是未受造的原存在,是自原始既存有的元灵。那些苦行者虽然是被造之灵魂,但圣灵仍会应其之祈求而与修行者的灵合一。因而那些圣人,必然也是体会了这种与圣灵合一的经验。

  (二)死亡问题

  回教徒认为亚当和夏娃及其后代都没有当即被毁灭,或送去受永久的惩罚,而是获得了缓行的对待,以期通过生命的延展复归于阿拉。魔鬼也被延期处理了,一直延迟到复活日人们从基地中复活的时候。

  他们认为死亡是通向复活日和最后审判过程中,某种特殊的阶段。在圣讯哈地斯(ahadith)里,两个天使蒙卡和纳克(Munkar and Nakir)降临以审讯死者,问道:「你崇拜的是谁?谁是你的先知?」此时被问者若回答是阿拉和穆罕默德,就可在此阶段安息直至审判日的再来。反之则在此阶段就先被天使惩罚,或是去看审判以后所将受的折磨。

  回教是一个以行为决定救赎的宗教。其评价尺度包括行为、以及促使一个行为完成的意图和目的。立即的悔改会得到阿拉饶恕,但继续犯罪,一直等到死之前才悔改是无法得到宽恕的。

  回教没有替赎的观念,不接受耶稣基督的救恩。原则上不准说情,但也有特殊的例外,例如只要有40个不是多神教的信徒(有一说法为100个)一起在死者棺木旁为死者说情,阿拉将在死者接受中间阶段的惩罚之后,使其进入天堂。若是此人生前所作的功德,例如慈善事业、散发可兰经等,在死后继续产生影响;或是有敬虔的后代,可为其祈祷以求阿拉的宽恕。

  对回教徒而言,去乐园或接受火刑,事实上仍是去了阿拉所创造的另一个世界。在可兰经中提到,伺候阿拉,为阿拉而死的殉道者,将可免除在坟墓中被天使审问的阶段,他们也不需要穆罕默德的说情,他们甚而可以成为调解人。在圣讯之中,殉道者的范围更增加了,例如黑死病而死者、被烧致死者、因生产或怀孕而死的女人--等。此外坚忍的精神也是被表扬的,例如当某人的三个儿子死亡,这人若表现坚忍的态度,可以得到与殉道同等的报偿。

  回教徒相信复活的可能性,他们解释阿拉可以藉着继续的创造,重新造出那已死去的人。

  丧葬仪式有严格规定,死者尸体必须清洗并尽快在下葬,死者的脸要朝向麦加,下葬的时刻并未限制,但要在8小时内下葬。死者的尸体必须被敬重,因为这尸体将在审判日重现,他们认为折断死者的骨头,就像是折断活人骨头一样不好。

  穆罕默德的意见认为回教徒可以在死者将死时候哭,但死亡降临时则不许痛哭,因为这会打扰死者。但在实践上,痛哭仍是许多回教徒的习惯。



基督教

  (一)灵魂观念

  基督教来自于耶稣基督之观点,强调信者得到永远的生命。然而对这永远的生命,耶稣基督却教导门徒「给予」之道理,因为在给予之中,将会得到上帝的看顾。耶稣曾教训门徒,若是要救自己生命的,将失丧生命;但若为他失丧生命的,将得到上帝所赐与永远的生命。

  就创造次序而言,属血气的高于属灵;但就基督信仰而言,属灵的生命胜过属血气的生命。

  在耶稣受施洗约翰的洗礼之时,上帝的灵降临到他身上。由于神是灵,所以门徒约翰便说明敬拜上帝的,必须由心灵和诚实敬拜。耶稣由于是从上帝而来,因此他的门徒便将耶稣的话,视为是生命和灵。

  在行动上耶稣吹气于门徒就是表示赐圣灵给门徒;而再创世纪之中,上帝吹气于泥土的动作,则代表生命的赐予。在圣经中也有描述邪灵,至于对抗邪灵的方法就是必须依靠圣灵。

  至于灵魂的来源,主要有三种说法。第一种来源强调灵魂是上帝所创造的,每一个新的身体都有上帝为其创造一新的灵魂,这是中世纪最广泛被接受的意见,其后多马斯.阿奎那也坚持这种意见,改革宗传统和加尔文派等都支持这种看法。第二种看法强调个人的灵魂原是承自父母,支持这种看法的,包括一些教父,罗马天主教的一些派别也接受这种看法。至于第三种看法,则认为灵魂是来源于复活,这种看法并非来自基督教传统,而是受新柏拉图主意之影响。

  由于基督的死与复活,使的他的门徒不再惧怕肉体的死亡。信仰基督的人,相信至终基督再临的时候,所有信徒的身体都会改变,而和耶稣基督荣耀的身体相似。同样保罗也说明复活的身体,是一种灵性的生命。

  (二)死亡问题

  基督教认为纵然死亡是种“惩罚”,但只要信靠上帝,死亡后并非是被遗弃。

  新约所表明的是藉着主耶稣基督的死亡和复活,带来了恩典的救恩。而人们只要藉着对主耶稣的恩典,就可获得此救恩。

  在圣经中,有许多对主耶稣死亡和复活的预表,例如拆毁圣殿的比喻、约拿事迹的预表、以及圣餐仪式的预表—等。

  因此纵然罪曾带来死亡,如今藉着没有罪的耶稣基督,从耶稣基督的死亡及复活,胜过了罪的恶果。

  死后的归属之处,在乐园和地狱之间无法相通。

  基督教对死亡的阐述,由于有许多都是以预言的形式来表达,因此并不是生活在现世的基督徒能完全明白的,也因之惟有以信心来领受。



犹太教

  创造带来生命,罪却带来死亡。

  死亡是“惩罚”。

  阴间(Sheol),与受苦的地狱概念有别,是往而不返,幽暗之。

  旧约中有延迟去死地的愿望,遵守诫命所期待的并非死后升天,而是推延寿命。

  血的问题(创世纪第九章)

  如果没有终极报偿,正义究竟是什么?苦难问题其意义为何?(马可比遵守安息日反而被杀,另外近代的某一次中东战争)

  上帝使人有升天一般性的想法,也就是再马可比时代才开始确立。

  使用希腊文表达生命与气息的问题。

  撒都该人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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